规范委发布公告,同意发布新修订的《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》强制性规范,规则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新的评估参数,加严了燃料消耗量限值。新规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油、柴油为燃料的不一样类型的轻型商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设定了64个燃料消耗量限值。其间,N1类(即轻型卡车)汽油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为5.5L/100km、柴油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为5.0 L/100km;大规划总质量不超越3500kg的M2类(即轻型客车)汽油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为5.0L/100km、柴油车型燃料消耗量限值低为4.7 L/100km,比2007版规范分别加严了23%、27%、18%、18%。以整车整备质量在1090~1205千克之间、汽油为燃料的N1类车为例,新规范规则每百公里燃油消耗量不得超越6.7升。
此外,为便于丈量和监管,避免呈现公司经过申报较高大规划总质量取得更加宽松限值的状况,新规范还挑选将轿车正常条件下准备行驶时,尚未载人、载物时的整车整备质量作为新的评估参数,替代了原规范规则的“大规划总质量+排量”的参数。
据统计,轻型商用车年产量约为200万辆,每年总燃油消耗量约为700万吨。规范委对公民财经表示,这次新版规范的发布与施行,将有望实现2020年轻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水平比2012年少降低20%的目标。